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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销业务操作规范

HY-ZD-002 V1.0 2026年1月1日生效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目的

为规范投资性黄金代销业务的日常操作流程,确保铺货、销售、结算各环节规范有序,防范业务风险,保障各方权益,特制定本规范。

第二条 适用范围

本规范适用于采用保证金寄售模式开展代销业务的全部操作流程,包括:

  • 铺货管理
  • 销售管理
  • 客户管理
  • 结算管理
  • 退货管理

第三条 业务模式说明

保证金寄售模式核心特点:
特点 说明
货物所有权 始终归总公司所有
保证金比例 铺货价值的100%(全额)
发票流向 总公司 → 客户
结算方式 月度结算,多退少补
退货政策 可随时退货(无期限限制)

第二章 铺货管理

第四条 铺货申请

(一)首次铺货

新门店完成签约培训后,可申请首次铺货:

步骤 操作要求 时限
1 登录系统提交《铺货申请单》 -
2 选择产品规格及数量 -
3 系统自动计算保证金金额 实时
4 门店缴纳保证金 3工作日
5 总公司确认到账 1工作日
6 安排发货 本地当日/外地3工作日

(二)补货申请

库存不足 → 系统预警 → 门店申请补货 → 系统评估 → 调整保证金 → 发货

补货审批规则:

门店等级 审批权限 补货上限
A级 系统自动审批 信用额度×2.0
B级 系统自动审批 信用额度×1.5
C级 业务主管审批 信用额度×1.0
新门店 业务经理审批 信用额度×0.5
观察期 总经理审批 信用额度×0.3

第五条 铺货价格计算

(一)铺货价格公式

铺货单价 = 铺货当日基准金价 + 加价
铺货总价 = 铺货单价 × 克重

示例:
- 铺货日期:2025年1月15日
- 基准金价:480元/克
- 加价:5元/克
- 铺货规格:100克金条 × 2件
- 铺货单价 = 480 + 5 = 485元/克
- 铺货总价 = 485 × 100 × 2 = 97,000元

(二)基准金价取价规则

取价时间 说明
工作日9:00-15:30 采用上海黄金交易所实时金价
非交易时段 采用最近一个交易日收盘价
节假日 采用节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

(三)加价标准

产品类型 加价标准
标准投资金条(50g/100g/1kg) 5元/克
精制金条(带包装) 8元/克
定制金条 10元/克

第六条 货品交付

(一)本地门店交付

步骤 操作要求 责任方
1 总公司仓库备货、封签 总公司
2 通知门店派人到指定地点提货 总公司
3 当面核对货品数量、规格、封签编号 双方
4 双方在《货品交接单》上签字 双方
5 系统录入铺货信息 总公司
6 门店货品入柜存放 门店

(二)外地门店交付

步骤 操作要求 责任方
1 总公司仓库备货、封签、打包 总公司
2 选择保价物流(顺丰/京东)发货 总公司
3 系统录入运单号,通知门店 总公司
4 门店签收时必须开箱验货 门店
5 核对数量、规格、封签,拍照留证 门店
6 24小时内在系统确认收货 门店
7 如有异常,2小时内报告并拍照 门店

第七条 库存管理

(一)日常盘点

盘点类型 频率 操作要求
日盘点 每日营业结束 核对实物与系统数量,确保账实相符
周盘点 每周日 拍照上传(含封签特写),系统自动核对
月盘点 每月最后一天 详细盘点表,报送总公司存档

(二)封签管理

  • 每件货品使用唯一防拆封签
  • 封签编号与系统绑定,可追溯
  • 严禁私自拆除或更换封签
  • 销售时当着客户面拆封

第三章 销售管理

第八条 销售价格

(一)销售定价规则

销售单价 = 销售当日基准金价 + 销售加价

示例:
- 销售日期:2025年1月20日
- 基准金价:485元/克
- 销售加价:8元/克(门店根据总公司指导价确定)
- 销售单价 = 485 + 8 = 493元/克

(二)销售加价指导

产品类型 最低加价 建议加价 最高加价
标准金条 5元/克 8元/克 15元/克
精制金条 8元/克 12元/克 20元/克
定制金条 12元/克 18元/克 30元/克

第九条 销售流程

步骤 操作内容 系统支持 注意事项
1 客户身份核验 身份证OCR识别 新客户必须完成KYC
2 制裁名单筛查 自动API筛查 命中立即拒绝
3 登记客户信息 表单录入 信息必须完整、真实
4 选择产品 库存查询 确认货品在库、封签完好
5 录入订单 订单管理 核对规格、数量、金额
6 金价锁定 自动取价 锁定后30分钟内完成付款
7 引导付款 付款码/账户信息 付款至总公司账户
8 确认到账 银行接口/人工 确认后方可交货
9 交付产品 出库扫描 当客户面拆封
10 开具发票 税务接口 仅开具普通发票

第十条 支付管理

支付方式 收款账户 手续费 到账时间
银行转账 总公司对公账户 0% T+0/T+1
支付宝 总公司企业支付宝 0.6% 实时
微信支付 总公司企业微信 0.6% 实时
现金 代销店代收 0% 当日转
注意:现金交易需额外执行反洗钱检查,单笔限额5万元

第十一条 发票管理

根据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1号》规定:

  • 投资性黄金销售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
  •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
项目 内容
销售方 上海衡源贵金属有限公司
购买方 客户姓名/企业名称
商品名称 *金银珠宝*投资金条
税率 13%
发票类型 增值税普通发票(电子/纸质)

第四章 客户管理

第十二条 客户尽职调查(KYC)

(一)触发条件

根据《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》(2025年8月1日起施行),以下情形须进行客户尽职调查:

序号 触发情形
1 新客户首次交易
2 单笔或日累计金额≥10万元现金交易
3 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及其交易涉嫌洗钱活动
4 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存在疑问

(二)自然人客户调查内容

调查项目 必填信息
身份信息 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有效期
联系信息 手机号、住址
交易信息 交易目的、资金来源
照片留存 身份证正反面照片

(三)增强尽职调查

情形 增强措施
单笔≥10万元现金交易 确认资金来源、获取资金来源证明
高风险国家/地区客户 高级管理人员批准
政治敏感人物 高级管理人员批准,持续监控
可疑交易迹象 暂停交易,提交可疑报告

第十三条 制裁名单筛查

筛查时点:

  • 新客户登记时
  • 每笔交易前
  • 客户信息更新时

名单命中处理:

  1. 立即停止交易
  2. 冻结相关资产(如有)
  3. 2小时内报告总公司合规部
  4. 按要求向人民银行报告

第十四条 可疑交易识别

可疑情形 具体表现
拆分交易 故意将交易拆分为多笔低于10万元
频繁交易 短期内高频买卖,无合理商业目的
现金偏好 坚持使用大额现金,拒绝转账
身份异常 使用失效证件、冒用他人身份
拒绝配合 拒不提供身份信息或资金来源
代理异常 频繁为他人代购,金额较大

第十五条 大额交易报告

报告条件:客户单笔或日累计金额≥10万元人民币(或等值外币)现金交易

报告时限:交易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

第五章 结算管理

第十六条 销售差价结算

(一)差价计算规则

销售差价 = (销售日金价 - 铺货日金价) × 克重

正差价(销售日金价 > 铺货日金价):总公司获益
负差价(销售日金价 < 铺货日金价):从保证金扣减

(二)风险分担机制

情形 条件 处理方式
情形1 销售日金价 ≥ 铺货日金价 总公司获益,门店照常拿佣金
情形2 跌幅≤5% 差价从保证金扣减,门店佣金不变
情形3 跌幅>5% 差价从保证金扣减,门店承担超5%部分的30%

示例计算

铺货日金价:480元/克,铺货100克
销售日金价:450元/克(跌幅6.25%)

差价 = (480-450) × 100 = 3,000元
跌幅5%部分 = 480 × 5% × 100 = 2,400元(总公司承担)
超5%部分 = 3,000 - 2,400 = 600元
门店承担 = 600 × 30% = 180元
总公司承担 = 3,000 - 180 = 2,820元

第十七条 佣金结算

(一)佣金计算公式

基础佣金 = 当月销售额 × 佣金率
实发佣金 = 基础佣金 - 扣减项

(二)阶梯佣金率

月销售额区间 佣金率
≤50万 2.0%
50万-100万 2.5%
100万-200万 3.0%
>200万 3.5%

第十八条 月度结算流程

数据统计(3日) → 生成结算单(5日) → 门店确认(8日) → 提交发票(10日) → 审核付款(15日)

第六章 退货管理

第二十条 退货条件

(一)可退货情形

情形 说明
主动退货 门店申请退回滞销货品
调剂退货 应总公司要求调往其他门店
终止退货 合作终止时的货品清退

(二)退货要求

  • 货品完好无损
  • 封签完整未拆
  • 原包装齐全
  • 无人为损坏痕迹

第二十一条 退货结算

跌幅 保证金退还
≤5% 全额退还
>5% 退还时扣减超出5%部分的差价

第二十二条 货损赔偿标准

损坏程度 赔偿比例
轻微(可修复) 货值的5%-10%
中等(影响销售) 货值的30%-50%
严重(无法销售) 货值的100%
丢失 货值的100%+违约金

第七章 记录与归档

第二十三条 记录保存期限

记录内容 保存期限
客户身份资料 业务关系结束后≥10年
交易记录 交易结束后≥10年
KYC调查材料 业务关系结束后≥10年
铺货单据 5年
销售订单 10年
结算单据 10年

附则

本规范由总公司代销业务管理部负责解释。根据业务发展和监管要求适时修订,修订内容提前15日通知所有代销门店。

生效日期:2026年1月1日

上海衡源贵金属有限公司

2026年1月